新京报快讯(记者 黄哲程)明年起,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段的智力、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,可获得由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提供的托养服务。
今天(8月7日)下午,中国残联、民政部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、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部门共同在京召开发布会,介绍《就业年龄段智力、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》(下称《托养服务规范》)有关内容。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主任张新龙介绍,《托养服务规范》是中国残疾人服务领域出台的首个国家标准,今年6月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,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。
根据《托养服务规范》,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段的智力、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,将可获得由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提供的生活照料及护理、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、运动功能、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托养服务。
为什么把服务范围限定为“智力、精神和重度残疾人”?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冯善伟介绍,以前社会照料服务主要针对16岁以下的部分儿童,以及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体。但智力、精神和重度残疾人,是失能程度最重、生活最困难的群体之一,是社会服务领域短板中的短板。他们中大部分人虽然已经成年,但是依然缺乏自我照料和独立生活的能力,给自身家庭带来较重的负担。
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目的就是帮助这些离开了学校、医院接收不了、进不了企业、家庭难供养的残疾人群,让他们得到基本的照料服务,并通过相应的训练,提高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,实现就业,同时减少他们家庭的负担。
冯善伟说,残疾人托养服务目前是一个新的领域,当前该领域存在不少问题。比如城乡发展不平衡,东中西部区域差异明显,托养服务的机构准入、人员队伍内部的管理、实施过程评价等还缺乏统一的规范,服务领域的整体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等。
作为残疾人服务领域的首个国家标准,《托养服务规范》的出台,标志着残疾人托养服务发展进入规范期,对国内残疾人托养服务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的提升,以及各地建立健全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建设提供了指引,也为地方开展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参考。
新京报记者 黄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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